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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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我,须臾,点头,语调缓和:“你说得对。”
  他略微放松了一下脖子,左右拉伸,看来是这一种平复心情的习惯。他用深思的语调缓缓地说:“那么,是谁要杀我呢?”
  约伯手指翻飞玩着那张卡,淡淡地说:“熟人啰。”他愿意的时候,说话往往一针见血,“不是熟人,谁能往你身上下十几种毒啊?还得持之以恒地下,有点好转就要赶紧补仓,有空间都没时间。还有,不是熟人,谁能这么精确地掌握你的行踪,谁能知道如何追踪你的信用卡?”
  大卫·迪颓然,过了许久才点点头,说:“我太太。”
  五
  谋杀亲夫什么的在十号酒馆不算轰动事件。老公喝得正美,猛然黄脸婆杀上门来,二话不说拿起瓶子在桌上一敲两半,扑上去就往要害处捅,那惨叫声能叫亮方圆一里地的声控路灯——这种事情常有。后来搞到我去喝酒都必带一医药包,里面别的可以没有,缝针工具得全套,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要派上用场。
  但这些案例和大卫·迪唯一的区别是:黄脸婆砍完人心情好了,负伤老公回去还是有热炕头、洗脚水伺候,大卫呢?
  “至少会把你的骨灰埋到八宝山吧?”
  “放屁,八宝山是我首都人民的,关他们屁事!”
  “那就国家公墓好了,你说呢?”
  约伯问大卫·迪,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他对他太太做了一个简略介绍——该太太美艳惊人,当过超级模特,素有艳名,拿过硕士学位,聪明得很。
  她曾对大卫说过:“亲爱的,如果有一天我要你死的话,我保证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是怎么死的——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男人听到这句话居然不心胆俱裂撒腿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一定是因为他当时处于没穿裤子的状态。
  大卫对此表示同意。
  他眼里那种猛虎般的光暗淡下去,我想那就是恺撒说出“你也在吗”那句话时的感觉。不知怎么我有点同情他,于是出言安慰:“其实我们都是瞎猜啦,也说不定是你某个仇家买通了你们家保姆!”
  约伯冷冷地打断了我的滥好心发作:“别扯没用的,现在怎么办?”
  我们三人围坐,商量下一步如何。这样的组合着实古怪,但老实说还蛮有效率的。
  大卫·迪的身体需要至少三个月才能完全复原,要一个月才能下结论这条命是不是完全保住了。我建议大家窝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吃点榨菜馒头混过这段时间再图大计。一边说着话,我一边擅自检查了他的随身物品,将其中一卷绿油油的现金作为伙食费直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大卫·迪对此视而不见,约伯则用“孙子!被你抢了先手”的妒恨眼光瞄着我。出于纯粹的报复心理,他拨浪鼓一般摇着头:“不行,酒馆得尽快筹钱重建,老板下个月会回来,要是给他看到这一片断壁残垣,我唯一的下场就是魂归离恨天。”
  他干脆利落地瞪着大卫·迪:“你,得给钱!”
  我觉得这位一辈子也没被人逼债逼得这么惨过,但他很有涵养,既不窘迫,也不羞恼,只是诚恳地点点头,说出一句话就安了我们两人的心:“放心,你们要的东西,我一定会给。”
  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们俩全套进去了:“根据你们刚才所说,现在我被看成是死人一个,名下所有财产,包括这张卡,理论上都已经不属于我,一旦动用,就会暴露我没死的事实,招来新一轮的追杀,你们也会被连累进去。”
  “呃,我靠,没错。”
  “事已至此,不如这样,既然你们有能力救活我,我相信你们也会有能力帮我找出我太太谋杀我的证据,事成之后我会付给你们一千万美金当报酬,成立小型基金会帮你们管理投资及收益。
  “这个条件你们觉得如何?”
  我一言不发地打开电脑做了一张模拟图,一千万美金凑一块儿那是多大一块绿砖啊,换算成越南盾什么的呢?就算泡nasa妞实力不够,长两条腿的应该都可以试试看了吧。
  但约伯没有露出和我一样的星星眼。
  他沉默地想了半天,看样子是在天人交战,因为他一时怒目圆睁,一时如丧考妣,最后他对我断然一摇头:“不行。”
  “昨晚那把刀可是差点砍中了我的脖子!”他夸张地比画了一下,“大动脉!”
  约伯站起来点点头:“你太太摆明了是要斩草除根的,买通了全世界最恐怖的专业杀手,你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她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我本来以为这一单只是单纯救人一命,换点现金,现在好像要变成救人一命搭进去老子全家的样子。
  “这种生意太亏,我不做。”
  他又拍拍我:“建酒馆的钱我找高利贷凑一凑,我们把他扔出去吧。”
  我和大卫都吓了一跳,我赶紧说:“扔出去他就死了哦!”
  约伯表示他不关心大卫的死活,而且如果我不支持他的决定,他很快也会不关心我的死活。老实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我的眼神跟看死人完全一样,半点主客之间的感情都没有。
  他说完这句话,头也没回就走了,就算我在后面代替大卫喊出“最多一人一千万”,他也去如流星,竟然没有诈和的意思。
  我和大卫·迪面面相觑,他风度不失,只是微微一笑,说:“人各有志。”又问我,“你一个人行不行?”这纯粹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啊。
  我摇摇头不答话,心中痛惜与那一千万美金的有缘无分。我治病可以,惹杀手就不够料,所谓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古人绝对不会欺骗我。
  我给他换了药回到书房,正要把这事的前因后果再想想明白,忽然秘密神医咪咪兄在skype上叫我。
  “怎么,帮我查到j是谁了吗?”
  “还在查,我找你说另外一件事。”
  “收钱。”
  “操!”
  “你会有什么事来问我啊,号码百事咪先生?”
  “昨天晚上出了一个多人遇袭事件,受害人一共十一个,全部是被重物撞击后脑打成植物人,现在有法医私下联系我要会诊。你对植物人有研究,我就说转给你赚个外快算了。”
  “全部植物人?凶手喜欢码清一色是吧,哪儿的事?”
  “你们那儿。”
  这四个字一出来,我心里就一紧,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浮上心头,一刹那,我声音都变了:“昨晚?什么……什么时候?”
  “我看看,嗯,十二点半到夜里两点之间,时间段很密集。”
  我把耳机往桌上一摔,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在门口摸出电话来刚要打给约伯,他的电话已经进来了:“我操!出大事了。”
  我马上知道自己的预感应验了。
  我上街买了今天全部的本地报纸,每一份的社会新闻版都登了这件事,受害人在不同的街区遇袭,出身、背景、性别、年龄、经历都无近似之处,不但自己有口难言,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警方初步调查得到的就是一头雾水。
  但我和约伯当然能一眼看出,这些都是十号酒馆的熟客。
  就是天天都见到,但从来彼此不打招呼的那些人。
  大个子的胖二哥开出租车,他每天来酒馆坐着,不喝酒,而是等着把那些喝得差不多的单身客人拉回家去。他不爱拉陌生人,有陌生人来找他打车,他能跟人家打起来,然后再无可奈何地拉人家去医院。
  帅哥小保爱喝波本,喝得差不多就会到酒吧中心的小乐池唱歌,嗓子烂得不行,不管唱什么都是一个调调,还以为自己是绝世名伶。这个习惯让他没法在其他地方生存,只有十号酒馆的人抱着一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坚韧态度任他胡闹下去。
  花爷是最穷的酒客,年纪大了,干些力气活,一打啤酒能喝一个多月,常常要求存半瓶酒,约伯给他存了,第二天就换瓶整的给他。他爱喝酒,更爱攒钱,攒到一个整数就买成吃的穿的送去东城孤儿院。他以后要是死了,肯定有一大群孝子贤孙披麻戴孝,虽然没半个是他亲生的。
  有钱的是乔乔,特腼腆的一个孩子,刚会喝酒就扎到了十号酒馆,从没挪过窝。他老帮人买单,还买得很羞涩,生怕人家不好意思,买完就溜了。要坑他不用别的办法,只要站在桌子上指着他逃跑的身影大喊“是乔乔给的钱啊,十二号桌,记住了哦”,他就会恨你一辈子。
  十号酒馆烧了,我没觉得有多严重,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一开始你觉得去的地方很重要,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去并待在那个地方的人。
  就是这些人。
  一夜之间,都瘫在床上,眼睛闭上了,不能再喝酒了,不会再笑了,不会再来十号酒馆了。
  见不到他们了。
  如果我不是运气好,住得又近,我今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约伯不是突然想去偷鸡摸狗,他已经葬身火海,成了一块焦炭。
  我整个心,都掉到屁眼儿里去了。
  六
  我在家门口等了十分钟,约伯回来了,我们一句话也没说,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并肩往烟墩路十号走。灾后的废墟还是那副懒懒散散没救的样子,约伯难得地拿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两口,说:“那么,这事变了?”
  我点点头。
  突然之间,这不再是大卫的事了。
  这变成了私人恩怨。
  我们的私人恩怨,十号酒馆的私人恩怨。
  那么就要用十号酒馆的解决办法。
  他继续抽烟,慢悠悠地说:“你,护照还有用吗?”
  我继续点头——总有一本有用嘛。
  他表示赞许:“那么,给我,三天内我搞定去纽约的签证和机票,你,在那边找个地方供我们住一段时间。”
  “这意思是?”
  “烧了我们的房子,打了我们的人,就想这么算了?门都没有,我们去抄他们的老底。”
  我热血沸腾:“同意!!”
  “不过,就凭咱俩?没一个能打的哦。”
  他很鄙视地说:“这是智能时代好吧,你以为还在混斯巴达三百勇士?”
  约伯指了指他的脑子,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深邃的神情,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用打,就靠这儿,我非玩死那个蛇蝎女人!!”
  我简直想啪啪鼓掌:“太帅了啊约伯,从没见过你这样啊,你天天蹲吧台后面擦杯子擦得那么不敬业,其实就是因为你在想这种拉风的台词吧?”
  他承认:“想了不少,没什么场合用。”然后猛一拍我的肩头说,“三天后出发,你把那个什么大卫安顿一下。第一,给点药吃吃,稳住别死;第二,得关起来,不能叫他坏了我们的事。”
  分手之前,他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管硕大的喷漆,在十号酒馆仅存的一块白色外墙上画了一个苹果,手法很抽象,苹果中心写了一行潦草的字:revenge。
  我在一边说:“意思是iphone用户对此事件负责吗?”
  纽约。
  天气开始变冷,每天都出太阳,但那太阳像是假的,金黄,灿烂,照在身上却毫无暖意。
  我和约伯坐在第八十七街街口的一家墨西哥餐厅里,他慢慢地吃一个辣卷饼,而我定神看着玻璃窗外的路。
  我们在等人。
  等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
  一个半月前我们到达肯尼迪机场,我带着约伯直接杀到咪咪兄住的公寓,令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那栋楼门禁森严,看门人目光锐利如隼,对外人态度凶残,但约伯跟他只聊了大概一分钟,对方就死心塌地地认为他是那个搬过来才一个多礼拜的住客,还殷勤地过去帮我们按了电梯。
  我对约伯这一手司空见惯,有时候他卖给我们水,大家还是在那儿很high地喝得大醉,这种催眠一般的人格魅力不是开玩笑的!
  咪咪兄一开门看到我,顺势就往后一跳,接着狂奔进房间。以我对他的了解,此刻必然没有底裤在身。我立刻问他找到杀手j的消息没有,他简洁地说:“not yet!”
  我们进门之后就用自己的杂物迅速占领了厨房、卫生间和仅有的一张大床,咪咪兄对此无动于衷,带上一个包包潇洒地离场——据他说是去做几个严肃认真的医学实验,不知道有什么实验要特地挑半夜来做。临走前他叮嘱我:“要是待会儿有浑身是血的人上门求医,你顺手治一下,治死了就丢到垃圾间去。”
  纽约的公寓垃圾间果然是个凶险之地。
  我和咪咪唠嗑的时候,约伯站在窗户旁边一动不动,注视着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也许还听着电视里热热闹闹上演的肥皂剧。突然之间他回过头来,用正宗得超乎想象的纽约上城口音问我:“哪儿有汽水?”
  后来我就醒悟了,从那一分钟开始,约伯就在全身心地融入纽约,那个过程就像一把热刀子切进黄油块儿,明明是两种东西,却可以结合得极为亲密无间。
  头几天他哪儿都不去,每天在家里看地图,身边堆着各种各样关于纽约的书——从严肃的历史着述到布洛克的侦探小说,手指顺着各条公交地铁线路划过去,不间歇地喃喃自语。接下来几天他天不亮就出门,半夜三更都不见影子,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纽约风土人情的熟悉程度也与日俱增,直到完全超乎了我最狂野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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