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节(1 / 4)
一家人除去韩三郎一家,暂时在京城安顿下来,韩泽每日去翰林院应卯,下值就教几个孩子读书认字,休沐时会带家人去城外爬山,寺庙里烧香拜佛。
如此过了几个月,韩二郎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有些坐不住了。他开始怀念家里的日子,本来他想在京城做些小买卖,可琢磨来琢磨去,他也不知道该做啥。毕竟他除了种地,啥都不会。
既然来了,韩泽也没打算让他回去,毕竟学文要跟着他读书,不能耽误了。这几个月他应画馆老板的要求,又画了几幅画,卖了不少银子,刚好碰到有人辞官回乡,打算卖地,他便在城外买了个小庄子,庄子上有两百亩地,让他去守庄子,哪怕韩三郎过来,也有了住处。
有了事情干,韩二郎不在说回乡的话。韩有田老两口在城里也住不惯,便也去了庄子上,只时不时回来看看,或是韩泽休沐了,去庄子上住个一天。
他们走了,家里一下子清净了,屋子比较大,韩泽做主买了婆子丫鬟,总不能他们用着丫鬟婆子,两老没用,于是给庄子也配备了,韩二郎夫妻俩虽然用不着丫鬟婆子,可韩有田老两口需要。
严泓十三岁的时候,韩泽便让他回乡准备童生试,韩锦晔比他小五岁,不过八岁,也闹着要跟着回去考童生试,被韩泽严厉制止了。
让韩二郎陪同严泓回乡,一年多没回乡了,韩二郎也挺想回去看看,甚至韩有田老两口也想回乡看看,上回三郎媳妇来信,说是生了个小子,他们也没见得上心里不是不遗憾的。
韩泽给了严泓一百两银子,作为他的考试花用,他没说什么。师父待他的好,他都记着。
严泓考中秀才的时候,韩泽升官了,成了翰林院编撰,正六品官。严泓以院试案首的成绩中了秀才,他并没有立即回京城,而是选择在县学读书,严泓十四岁便中了秀才,可谓是少年天才,韩泽想也没想便同意了。
韩泽没说什么,韩锦晔却说严泓不讲义气,竟然把他们抛下,一个人逍遥快活去了,韩泽敲敲他的额头,“严泓师兄是去读书的,可不是去玩的。”
严泓在县学待了两年,两年后去了京城,在京城待了两年,经过韩泽的指点,觉得差不多了,便准备下场。回乡参加乡试的时候,韩锦晔韩学文也跟着回去了,他俩经过多方劝和终于取得韩泽的同意,准备回去参加童生试了。
好在两人还算有些真才实学,虽然成绩不是很好,最终还是中了秀才,两人也学着严泓,打算在县学待两年。
韩二郎两口子把小宝留在了京城,跟着回来照顾他俩,韩锦晔和韩学文很是不以为意,以他们的话来说,他们都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根本不用大人在旁边照顾。
话是这么说,十三四岁的孩子,都是可以说亲的年龄了,但年龄再大在大人眼里也是孩子,既然是孩子,就要大人照顾,何况还是读书这么重要的事情。
王老爷子这几年因着韩泽的缘故,在生意场上十分吃得开,都知道他有一位在京城当官的女婿,多多少少都会给他一些便利,生意做得挺大,铺子已经开到县城去了,知道外孙在县学读书,便以这么些年都没给外孙压岁钱,在县城给他买了套院子。
韩锦晔去了封信给父亲,接到父亲的回信,才敢接受王老爷子赠送的院子。拿着房契,便和二叔二婶韩学文几人住进了买的院子里。
王老爷子脸上有了笑意,愿意接受他的礼物便好。女婿和他不亲近便不亲近吧,外孙十四岁便中了秀才,有着那么位能干的父亲,将来定会有一番作为,同外孙亲近也是一个理。
王老爷子笑了,刘秀才却一脸无奈,上回乡试,他又去参加了,依然惨淡收场,韩泽的同窗好友赵正修倒是也去了,不过人家考了七十二名,名次虽低,却中了举人,还收到韩泽从京城特意寄回的贺礼,可谓是风光无限。
而现在韩泽的儿子都来了县学,他身为姨父,却还在县学蹲着,想想都惭愧。在看看自家儿子,大儿子读书不行,早早娶了媳妇,打算继承家业。小儿子倒是比他哥哥强些,可今年也十六了,却连童生都没考上,怎么跟韩泽的儿子比?别说跟韩泽儿子比,就是同韩泽侄子韩学文也比不了。这差距真不是一点半点儿。
回到家里看到和丫鬟调笑的儿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给他一脚,惊得王采霞连连瞪他:“你在外面受了气,拿孩子撒什么气?”
刘秀才吼道:“慈母多败儿。韩泽的儿子侄子都考中了秀才,全都在县学读书,他倒好,竟连个童生都考不中。”
刘秀才的儿子刘盟捂着屁股,小声道:“龙生龙凤生凤,姨父是榜眼,表弟考中秀才不奇怪。”
刘秀才被气笑了:“你是在埋怨自己没投个好胎?”
刘盟虽然是这样想的,可不敢这样说。
他不敢这样说,不代表王彩霞也不敢这样说,“盟子说的也对,韩泽是榜眼,有他亲自教导,韩锦晔还能差到哪里去?你没看韩泽那徒弟叫什么严泓的,早早的也中了秀才吗?”
刘秀才黑着脸,颤抖着身子质问道:“合着你们都把我怨上了?”
王采霞并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说出了实情而已,自家男人比韩泽大了很多岁,今年都快四十了,便是中了举人,也未必考上进士,何况这些年,对于自家男人中举,她已然不抱希望,不如把希望寄托于儿子身上,那么就要给儿子找个好的师父。至于人选,她已有打算。想到此,她挥挥手,示意儿子退下。
刘盟读书不行,却很会看人眼色,接收到自家母亲的手势,忙不迭离开了。
刘秀才怒声道:“你就护着他吧。”
王采霞走上前,低声道:“我记得妹妹家的锦绣及笄了吧?也不知道定亲没有。” ↑返回顶部↑
如此过了几个月,韩二郎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有些坐不住了。他开始怀念家里的日子,本来他想在京城做些小买卖,可琢磨来琢磨去,他也不知道该做啥。毕竟他除了种地,啥都不会。
既然来了,韩泽也没打算让他回去,毕竟学文要跟着他读书,不能耽误了。这几个月他应画馆老板的要求,又画了几幅画,卖了不少银子,刚好碰到有人辞官回乡,打算卖地,他便在城外买了个小庄子,庄子上有两百亩地,让他去守庄子,哪怕韩三郎过来,也有了住处。
有了事情干,韩二郎不在说回乡的话。韩有田老两口在城里也住不惯,便也去了庄子上,只时不时回来看看,或是韩泽休沐了,去庄子上住个一天。
他们走了,家里一下子清净了,屋子比较大,韩泽做主买了婆子丫鬟,总不能他们用着丫鬟婆子,两老没用,于是给庄子也配备了,韩二郎夫妻俩虽然用不着丫鬟婆子,可韩有田老两口需要。
严泓十三岁的时候,韩泽便让他回乡准备童生试,韩锦晔比他小五岁,不过八岁,也闹着要跟着回去考童生试,被韩泽严厉制止了。
让韩二郎陪同严泓回乡,一年多没回乡了,韩二郎也挺想回去看看,甚至韩有田老两口也想回乡看看,上回三郎媳妇来信,说是生了个小子,他们也没见得上心里不是不遗憾的。
韩泽给了严泓一百两银子,作为他的考试花用,他没说什么。师父待他的好,他都记着。
严泓考中秀才的时候,韩泽升官了,成了翰林院编撰,正六品官。严泓以院试案首的成绩中了秀才,他并没有立即回京城,而是选择在县学读书,严泓十四岁便中了秀才,可谓是少年天才,韩泽想也没想便同意了。
韩泽没说什么,韩锦晔却说严泓不讲义气,竟然把他们抛下,一个人逍遥快活去了,韩泽敲敲他的额头,“严泓师兄是去读书的,可不是去玩的。”
严泓在县学待了两年,两年后去了京城,在京城待了两年,经过韩泽的指点,觉得差不多了,便准备下场。回乡参加乡试的时候,韩锦晔韩学文也跟着回去了,他俩经过多方劝和终于取得韩泽的同意,准备回去参加童生试了。
好在两人还算有些真才实学,虽然成绩不是很好,最终还是中了秀才,两人也学着严泓,打算在县学待两年。
韩二郎两口子把小宝留在了京城,跟着回来照顾他俩,韩锦晔和韩学文很是不以为意,以他们的话来说,他们都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根本不用大人在旁边照顾。
话是这么说,十三四岁的孩子,都是可以说亲的年龄了,但年龄再大在大人眼里也是孩子,既然是孩子,就要大人照顾,何况还是读书这么重要的事情。
王老爷子这几年因着韩泽的缘故,在生意场上十分吃得开,都知道他有一位在京城当官的女婿,多多少少都会给他一些便利,生意做得挺大,铺子已经开到县城去了,知道外孙在县学读书,便以这么些年都没给外孙压岁钱,在县城给他买了套院子。
韩锦晔去了封信给父亲,接到父亲的回信,才敢接受王老爷子赠送的院子。拿着房契,便和二叔二婶韩学文几人住进了买的院子里。
王老爷子脸上有了笑意,愿意接受他的礼物便好。女婿和他不亲近便不亲近吧,外孙十四岁便中了秀才,有着那么位能干的父亲,将来定会有一番作为,同外孙亲近也是一个理。
王老爷子笑了,刘秀才却一脸无奈,上回乡试,他又去参加了,依然惨淡收场,韩泽的同窗好友赵正修倒是也去了,不过人家考了七十二名,名次虽低,却中了举人,还收到韩泽从京城特意寄回的贺礼,可谓是风光无限。
而现在韩泽的儿子都来了县学,他身为姨父,却还在县学蹲着,想想都惭愧。在看看自家儿子,大儿子读书不行,早早娶了媳妇,打算继承家业。小儿子倒是比他哥哥强些,可今年也十六了,却连童生都没考上,怎么跟韩泽的儿子比?别说跟韩泽儿子比,就是同韩泽侄子韩学文也比不了。这差距真不是一点半点儿。
回到家里看到和丫鬟调笑的儿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给他一脚,惊得王采霞连连瞪他:“你在外面受了气,拿孩子撒什么气?”
刘秀才吼道:“慈母多败儿。韩泽的儿子侄子都考中了秀才,全都在县学读书,他倒好,竟连个童生都考不中。”
刘秀才的儿子刘盟捂着屁股,小声道:“龙生龙凤生凤,姨父是榜眼,表弟考中秀才不奇怪。”
刘秀才被气笑了:“你是在埋怨自己没投个好胎?”
刘盟虽然是这样想的,可不敢这样说。
他不敢这样说,不代表王彩霞也不敢这样说,“盟子说的也对,韩泽是榜眼,有他亲自教导,韩锦晔还能差到哪里去?你没看韩泽那徒弟叫什么严泓的,早早的也中了秀才吗?”
刘秀才黑着脸,颤抖着身子质问道:“合着你们都把我怨上了?”
王采霞并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说出了实情而已,自家男人比韩泽大了很多岁,今年都快四十了,便是中了举人,也未必考上进士,何况这些年,对于自家男人中举,她已然不抱希望,不如把希望寄托于儿子身上,那么就要给儿子找个好的师父。至于人选,她已有打算。想到此,她挥挥手,示意儿子退下。
刘盟读书不行,却很会看人眼色,接收到自家母亲的手势,忙不迭离开了。
刘秀才怒声道:“你就护着他吧。”
王采霞走上前,低声道:“我记得妹妹家的锦绣及笄了吧?也不知道定亲没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