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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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手把不错,十几分之后就理好了头发,小杨杨低着脑袋也不去看自己镜子里的样子。
  胡菲嘿嘿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瓜,又推着纪雅修剪了一下头发后方才带着众人呼啸离去。
  接下里的时间里,几人又直奔这附近最大的商场而去,胡菲手里有钱,自然舍得买买买。衣服、裤子、鞋子从头到尾,胡菲都给纪雅买了新的,杨杨自然也没落下,胡菲给他买了好几套新衣裳,甚至还买了一只好看的书包,铅笔盒、和若干的文具。俗话说的好这人靠衣装马靠鞍,杨杨这么一换装,小孩的颜值立刻就上升了好几度,看着,居然也有点清秀可爱的样子了。
  在商场里足足消磨了一日的时间,傍晚的时候,胡菲又请他们下了饭店。这个时候的好饭店多是国营的,门前有一种叫着幌子的东西,胡菲他们去的就是五个幌儿的饭店。胡菲看着菜单,发现上面有一道锅包肉,想着这东西小孩子们能喜欢,就点了。除此之外还要了虾仁白菜,地三鲜,回锅肉,主食则要了米饭和饺子。
  晨晨现在已经能够吃些饭食了,见了饭菜端上桌,立刻变得乖巧起来,坐在妈妈的大腿上,悄悄地长大了嘴巴。杨杨看了她一眼,忽然执起筷子用尖头沾了点咸汤,往着那红润小嘴巴里塞去。胡菲看了他一眼,并未阻止。小晨晨抿吧抿吧,露出一脸食髓知味的样子,直到杨杨再三行此举后,胡菲方才笑着说道:“快别顾着你妹妹了,自己多吃点,尝尝是这饭店里的饭菜好吃还是你舅妈我做的饭菜好吃?”
  杨杨嗯了一声,低头开始扒饭。
  “姐,你也多吃点!”胡菲夹了块锅包肉递到她身前的饭碗中。不过一段时日的相处,纪雅已把胡菲看做是世上对自己最好的人之一,对胡菲简直就是言听计从,直觉对方真是比自己的弟弟,对自己都好。
  “舅妈做的好吃!”突然地,正在扒饭的杨洋,发出闷声闷气地声音。
  胡菲眨了眨眼睛,颇觉得新奇,打趣道:“这还是你第一次叫我舅妈呢!真不容易啊!”
  小孩子耳根一红,只觉得这个舅妈好是好,但有的时候,还是有点讨厌的。
  吃完了晚饭,几个人带着大大小小的东西坐着最后一班电车,满载而归。
  如此,接下去的几天内,胡菲开始带着他们到处游玩起来。
  他们在湖心公园里泛舟,在植物园里野餐,在动物园里看动物,他们还去了博物馆,科技馆,抗日英雄纪念馆,但凡是荣城最有名气的地方,全都被他们逛了个遍,他们还照了很多的相片,相片里的每一个人都笑着的那么的开心,看起来就让人心里暖融融的。
  就这样,他们欢欢乐乐地玩了半个多月。
  所以,等纪明远一脸憔悴的返回时,看见的就是四张红虽然有点晒黑了,但却精神奕奕的小脸蛋。
  第29章 谢谢
  纪明远回来之前,其实最担心的就是纪雅。
  他姐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没有谁别他自己更清楚, 说好听点那叫乖顺, 说不听点那就是个没有啥主心骨的人, 一辈子, 基本上都是别人说什么她做什么,以前娘活着的时候,她就指望着老娘,现在老娘没了, 她姐指不定得怎么六神无主, 伤心欲绝呢。可是现在真切地看到了本人,纪明远反而觉得现实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纪雅看起来过得还不错, 她穿着的衣服虽然是黑色的,但是料子看起来却很好,一看就是商场里买来的, 鞋子也是女士的那种皮鞋, 头发被剪短了一些,可看上去却有了几分利落劲, 更重要的是纪雅的精气神, 她已经不像母亲刚逝去时的那样绝望了, 整个人都精神奕奕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一进门就看见了大活人,不得不说,胡菲也被吓了一大跳。
  “刚下的火车。”纪明远站起身, 叫了声姐后,就从胡菲怀中接过了晨晨,小丫头疯玩了一天,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在母亲怀中睡的东倒西歪了。
  砰地一声,胡菲给买的皮球掉在了地上,滚啊滚的一直滚到了纪明远的脚边,男人抬起头看了杨杨一眼,微微皱了下眉头。
  小男孩悄悄地躲在了胡菲的身后,缩着身子,有点紧张兮兮的样子。
  胡菲早就发现了,杨杨这孩子似乎有点害怕纪明远。
  “上车饺子下车面。今儿晚上咱们煮面条吃。”胡菲笑着问纪明远:“你想吃呛汤的还是打卤的?”
  纪明远道:“卤子的吧!”
  于是这个晚上,他们一家人就吃了过水面条,一种是西红柿鸡蛋卤的,一种是茄子肉丁卤的,胡菲擀的面条细如发丝,却劲道十足,嚼在嘴里满口的面香。纪明远配着大蒜瓣,光是他自己就吃了三大饭缸。
  吃完了饭,杨杨自己进屋陪妹妹玩去了,留下三个大人坐在外面说话。
  纪明远道:“老家的那些东西,能处理的都已经处理了,房子送给了老憨叔,家里的那两亩地也卖了,爹和娘已经下葬到了一处坟头老憨叔说他会时常去照料。”本来也是穷苦人家,不说家徒四壁吧,但指定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两年来,其实多亏了胡菲每月寄去的那点生活费,要不然她们的日子过得会更艰难。
  纪雅闻言眼泪情不自禁的又啪嗒啪嗒流了下来。
  纪明远递给了她个包裹,大约是他收拾出来的一些不想扔掉的东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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