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圣女(2 / 3)
鬼衍有黑气护体可以轻松隐藏气息,他只要不被看到就能轻松带走骨哨和戒指。
嬴晟长时间心意相通不上我随身都可能从骨哨里出来;我还不曾令戒指认主于我,火娃待在戒指里并不安全。
鬼衍应下我的吩咐后,我密切关注自己本体的情况。
随着时间流逝,我的本体持续完全浸泡在温水之中。
我忍耐着锥心感觉,揪心鬼衍是否能顺利带走骨哨和戒指。
洗漱地方虽然较为偏僻,但毕竟还处于人多眼杂的净女门总部之内,我丝毫不想鬼衍被谁看到。
五六分钟后,鬼衍心意相通告诉我,他已顺利带着阿音和骨哨戒指离开净女门总部。
我与他和阿音结契时候加了无论何时期限,我与火娃是灵魂结契,任何阵法都阻挡不住我与他和阿音以及火娃的心意相通。
他随后会安抚好嬴晟的情绪,再徐徐图之。
我暗松一口气间,鬼衍继续告诉我,他会尽量及早调查出所谓圣女的老底,籍以觅得转机。
我想要重新主宰自己身体,其实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我已经知道的,我自己借助内丹之力冲出被囚禁地,重伤或击溃圣女鬼魂。
另一种方法,是圣女鬼魂自愿放弃我的身体并解除对我魂魄的囚禁。
只不过,随着另一种方法的实施,圣女鬼魂会随之魂飞魄散。
另一种方法虽然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实现,但万事无绝对。
只等他查出所谓圣女的老底,或许就能找到促使另一种方法达成的机会。
我会有锥心感觉,应该跟浴池里的水有关。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浴池里的水,能助圣女更快吞噬我的三魂七魄,能助圣女更快完全契合我的身体。
我在被囚处,看到的自己的身体是虚假的。
随着圣女越来越吞噬我的三魂七魄,我的虚假身体会给我带来越发难捱感觉。
我彻底捱不住时刻,就是我的三魂七魄被圣女彻底吞噬时刻。
我可以通过内丹之力缓解难捱感觉,但随着我借用内丹之力,我因为被囚禁缘故我的内丹会缩减。
我虚假身体内的内丹消散时刻,也是我三魂七魄被圣女彻底吞噬时刻。
接下来无论如何,我都要坚持着不放弃。
接下来无论圣女接下来都做了什么,我都不要对圣女发音表达情绪。
我应下鬼衍的交代间,圣女从浴池里坐起身,再睁开双眼扬声让陶姑进入洗漱地方。
陶姑应声推门而入后,圣女让陶姑为她带来她习惯的服饰。
“圣女,您如果突兀改变穿衣风格,会引起不必要怀疑的。”陶姑垂手垂眸提醒圣女。
“那又怎样?!”圣女冷哼一声间,朝着她,之前搁放衣服净女门木牌定魂珠骨哨手链梦萝珠巫珠戒指的桌子,挥了挥手。
随着圣女动作,桌子炸裂开来间,桌子上的衣服飞起,净女门木牌和定魂珠就此脱离红绳随着手链梦萝珠巫珠弹射向不同方向。 ↑返回顶部↑
嬴晟长时间心意相通不上我随身都可能从骨哨里出来;我还不曾令戒指认主于我,火娃待在戒指里并不安全。
鬼衍应下我的吩咐后,我密切关注自己本体的情况。
随着时间流逝,我的本体持续完全浸泡在温水之中。
我忍耐着锥心感觉,揪心鬼衍是否能顺利带走骨哨和戒指。
洗漱地方虽然较为偏僻,但毕竟还处于人多眼杂的净女门总部之内,我丝毫不想鬼衍被谁看到。
五六分钟后,鬼衍心意相通告诉我,他已顺利带着阿音和骨哨戒指离开净女门总部。
我与他和阿音结契时候加了无论何时期限,我与火娃是灵魂结契,任何阵法都阻挡不住我与他和阿音以及火娃的心意相通。
他随后会安抚好嬴晟的情绪,再徐徐图之。
我暗松一口气间,鬼衍继续告诉我,他会尽量及早调查出所谓圣女的老底,籍以觅得转机。
我想要重新主宰自己身体,其实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我已经知道的,我自己借助内丹之力冲出被囚禁地,重伤或击溃圣女鬼魂。
另一种方法,是圣女鬼魂自愿放弃我的身体并解除对我魂魄的囚禁。
只不过,随着另一种方法的实施,圣女鬼魂会随之魂飞魄散。
另一种方法虽然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实现,但万事无绝对。
只等他查出所谓圣女的老底,或许就能找到促使另一种方法达成的机会。
我会有锥心感觉,应该跟浴池里的水有关。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浴池里的水,能助圣女更快吞噬我的三魂七魄,能助圣女更快完全契合我的身体。
我在被囚处,看到的自己的身体是虚假的。
随着圣女越来越吞噬我的三魂七魄,我的虚假身体会给我带来越发难捱感觉。
我彻底捱不住时刻,就是我的三魂七魄被圣女彻底吞噬时刻。
我可以通过内丹之力缓解难捱感觉,但随着我借用内丹之力,我因为被囚禁缘故我的内丹会缩减。
我虚假身体内的内丹消散时刻,也是我三魂七魄被圣女彻底吞噬时刻。
接下来无论如何,我都要坚持着不放弃。
接下来无论圣女接下来都做了什么,我都不要对圣女发音表达情绪。
我应下鬼衍的交代间,圣女从浴池里坐起身,再睁开双眼扬声让陶姑进入洗漱地方。
陶姑应声推门而入后,圣女让陶姑为她带来她习惯的服饰。
“圣女,您如果突兀改变穿衣风格,会引起不必要怀疑的。”陶姑垂手垂眸提醒圣女。
“那又怎样?!”圣女冷哼一声间,朝着她,之前搁放衣服净女门木牌定魂珠骨哨手链梦萝珠巫珠戒指的桌子,挥了挥手。
随着圣女动作,桌子炸裂开来间,桌子上的衣服飞起,净女门木牌和定魂珠就此脱离红绳随着手链梦萝珠巫珠弹射向不同方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