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画卷(1 / 3)
随着随行人员瞬间尽数凭空消失,原本空白的画卷中即时出现随行人员的影像。
他们的神色动作,是他们凭空消失那一刻的神色动作。
我心中震惊间,画卷缓缓朝我罩来。
我即时将手中的军用刺刀横在面前,画卷却已不再避让我的动作。
我盯着缓缓靠近过来的画卷,心中瑟缩迟疑不决。
画卷中的徐荣和其余随行人员,都齐齐望着我满眼担忧情绪。
我担心自己如果划破了画卷,徐荣和其余随行人员就此会再无出来画卷的机会。
眼见着画卷越来越靠近我,我攥着军用刺刀的手不受控制颤抖起来,我开始后退了脚步。
随着我后退了脚步,本在缓缓朝我罩来的画卷猛然提速,我没来得及有多余反应瞬间转入一鬼气蔓延的独立空间。
我杵在原地极目四顾,我目所能及处除了满眼鬼气,就只有天空中的一轮血月,和地上看不到尽头的青石板路面,以及脚尖垂直地面低空飘行的繁多鬼魂。
清楚自己应该已进入画卷之中,我稳稳心神,先用军用刺刀削掉紧抓住诡画谱和诡画谱包裹着的不知名物件的飞尸的五指。
随着我打开诡画谱,我得以看清楚诡画谱里面的物件。
诡画谱里面包裹的,是一方清新淡雅质嫩理细扣之如磬扪之如玉的古朴砚台。
以我之眼,我看不出砚台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仔细将诡画谱收好,再顺道将砚台装入背包间,取出背包里的符咒和桃木匕首以及琳琅碗塞到口袋里面。
我进入画卷之中后还没移动位置,我不清楚自己移动位置后会不会遭到鬼魂的即时攻击,不清楚手链和梦萝珠在画卷中好不好使,必须要尽可能的做好准备工作。
已然进入画卷,我需要先跟徐荣他们汇合,再想办法离开画卷。
我坚信,画卷能入就能出。
重新背好背包后,我深呼吸开始径直朝前。
随着我抬脚朝前走,我近处的低阶鬼魂即时朝我冲来。
我随之催动归一钟化成的手链,从手链中冲出的归一钟虚体只是能骇退鬼魂但对于鬼魂没有多余效果。
随着鬼魂再次朝我冲来,我再催动手腕上的梦萝珠。
从梦萝珠里冲出的绿色丝状物幻影,依旧只能骇退鬼魂对于鬼魂没有多余效果。
趁着鬼魂四散退去时间段,我再催动琳琅碗,但琳琅碗毫无反应。
随着鬼魂再一次冲来,我开始用桃木匕首和符咒对付鬼魂。
桃木匕首和符咒对于鬼魂都有效果,让我心下稍宽,我随即只用桃木匕首对付鬼魂。
我随身携带的符咒有限,必须将符咒留到关键时刻再用。
朝我冲来的鬼魂,虽然数量繁多但都是低价鬼魂,且都不会用鬼力将我推上高空,我用桃木匕首对付鬼魂并不吃力。
随着我每一次挥动桃木匕首,鬼魂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我将冲来的鬼魂尽数魂飞魄散后,没再有鬼魂朝我袭来。 ↑返回顶部↑
他们的神色动作,是他们凭空消失那一刻的神色动作。
我心中震惊间,画卷缓缓朝我罩来。
我即时将手中的军用刺刀横在面前,画卷却已不再避让我的动作。
我盯着缓缓靠近过来的画卷,心中瑟缩迟疑不决。
画卷中的徐荣和其余随行人员,都齐齐望着我满眼担忧情绪。
我担心自己如果划破了画卷,徐荣和其余随行人员就此会再无出来画卷的机会。
眼见着画卷越来越靠近我,我攥着军用刺刀的手不受控制颤抖起来,我开始后退了脚步。
随着我后退了脚步,本在缓缓朝我罩来的画卷猛然提速,我没来得及有多余反应瞬间转入一鬼气蔓延的独立空间。
我杵在原地极目四顾,我目所能及处除了满眼鬼气,就只有天空中的一轮血月,和地上看不到尽头的青石板路面,以及脚尖垂直地面低空飘行的繁多鬼魂。
清楚自己应该已进入画卷之中,我稳稳心神,先用军用刺刀削掉紧抓住诡画谱和诡画谱包裹着的不知名物件的飞尸的五指。
随着我打开诡画谱,我得以看清楚诡画谱里面的物件。
诡画谱里面包裹的,是一方清新淡雅质嫩理细扣之如磬扪之如玉的古朴砚台。
以我之眼,我看不出砚台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仔细将诡画谱收好,再顺道将砚台装入背包间,取出背包里的符咒和桃木匕首以及琳琅碗塞到口袋里面。
我进入画卷之中后还没移动位置,我不清楚自己移动位置后会不会遭到鬼魂的即时攻击,不清楚手链和梦萝珠在画卷中好不好使,必须要尽可能的做好准备工作。
已然进入画卷,我需要先跟徐荣他们汇合,再想办法离开画卷。
我坚信,画卷能入就能出。
重新背好背包后,我深呼吸开始径直朝前。
随着我抬脚朝前走,我近处的低阶鬼魂即时朝我冲来。
我随之催动归一钟化成的手链,从手链中冲出的归一钟虚体只是能骇退鬼魂但对于鬼魂没有多余效果。
随着鬼魂再次朝我冲来,我再催动手腕上的梦萝珠。
从梦萝珠里冲出的绿色丝状物幻影,依旧只能骇退鬼魂对于鬼魂没有多余效果。
趁着鬼魂四散退去时间段,我再催动琳琅碗,但琳琅碗毫无反应。
随着鬼魂再一次冲来,我开始用桃木匕首和符咒对付鬼魂。
桃木匕首和符咒对于鬼魂都有效果,让我心下稍宽,我随即只用桃木匕首对付鬼魂。
我随身携带的符咒有限,必须将符咒留到关键时刻再用。
朝我冲来的鬼魂,虽然数量繁多但都是低价鬼魂,且都不会用鬼力将我推上高空,我用桃木匕首对付鬼魂并不吃力。
随着我每一次挥动桃木匕首,鬼魂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我将冲来的鬼魂尽数魂飞魄散后,没再有鬼魂朝我袭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