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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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打量了一会儿这队沉默的警察,突然严肃地问:“你们说实话,张超被捕后,你们是否对他有过刑讯逼供?”
  “没有,绝对没有!”大队长脱口而出。
  其他警察也集体附和起来,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模棱两可。更何况,天地良心,他们真是冤枉,他们自问张超被捕后,认罪态度好,而且这案子性质上是一时冲动,情有可原,所以他们从未对他施加一些强迫审讯的手段,相反,在初步调查结束后,他们就把张超送入看守所,还给了独立的单人监牢,后来虽说又提审过几次,但都是一些简单的细节核实,可以说,张超从被抓进来到最后庭审的几个月里,从未受到过任何虐待。现在整个社会和上级机关都质疑他们刑讯逼供,真是百口莫辩。
  检察官脸上透着不置可否的表情,看着其他专案组成员,严肃地道:“对于具体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我们还会再做进一步调查,目前看,诱供这点是确凿的,程序上违规了。”
  警察们无法辩驳,检察官打发他们先出去,由专门人员单独对话。
  一队人默默地站身起立,沮丧地挪步离开,到门口时,大队长突然转身面向诸多领导,大声道:“我发誓我们没有对张超刑讯逼供,可以安排他本人跟我们对质。我敢肯定张超绝对涉案,这是他故意设的局,就算现在他翻案了,我也肯定他一定涉案!”
  开完这个专案组的初步交流会,组长赵铁民回到了办公室,看着面前一堆资料,包括张超来回北京的机票、机场登机记录、北京的住宿记录、监控录像的人像识别鉴定报告、他在北京与客户会面的多方口供,等等,这一切都表明,张超在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段内,人在北京,没有任何的犯罪时间。
  张超坚称,他没有杀人,之所以会提着装江阳尸体的箱子,是因为他3月2日早上回杭市后,就去找了江阳。那套房子他和江阳都有钥匙。他敲了门,没人应,于是他自己掏钥匙开了门。进门后他就看到摆在地上的一个大箱子,打开发现了江阳的尸体。张超当时很害怕很紧张,他检查了房子,门锁没有明显损坏痕迹,窗户也是关着的,只有他和江阳有钥匙。加上最近他多次和江阳发生争吵,声称要把江阳赶走,就在两天前还打架惊动了派出所。因此,突然面对这样一个装着尸体的箱子,他担心匆忙报警后,警察很可能会怀疑是他杀的人。他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非常害怕,于是在房子里喝了许多酒,结果脑子更是混乱,才头脑发昏想到直接去抛尸。
  可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他为什么前面要认罪?
  赵铁民一开始也怀疑分局刑警迫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压力,对张超采取了刑讯逼供,捏造了一开始口供中的犯罪事实,企图早点结案。可他初步了解情况后得知,不但下城区刑侦队全部矢口否认,甚至他派去看守所见张超的刑警打电话过来,说张超自己也承认警察没有刑讯逼供。
  警察没有刑讯逼供,为什么他前面认罪最后翻供呢?
  据张超的说法,那是因为他在公安局里受到一股无形的莫名的巨大压力。
  气场压制,这就是他的答案。
  这个答案会让大部分临终病人来不及交代后事,先走一步。幸亏赵铁民是个久经风雨的警察,不过他还是感到内心受到了伤害。
  现在赵铁民的工作很不好做,专案组的初步工作当然是要查清当事警察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但更重要的是查清江阳被杀一案的真相,抓出真正的凶手。
  要不然,真凶没抓到,江阳被害依然茫然无解,对社会通报当事警察没有刑讯逼供,公众会信没刑讯逼供嫌疑人全部认罪又翻供吗?上级会信吗?全国司法圈能交代得过去吗?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查清真相,抓获真凶。
  第五章
  “地铁运尸案的新闻闹得这么大,你们这几个月里应该注意过这新闻吧?”一名刑警问。
  “注意到了啊。”坐在对面的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网上有嫌疑人被抓后的照片,包括他上电视接受采访的视频,很多聊天软件里还有他的表情包,这些你们都看到过吗?”
  “看到过。”
  “新闻里很详细地写着他是在3月1日晚上杀人,而你3月1日和他一起吃了晚饭,你和他在咖啡馆聊到很晚,你们看新闻的时候都没意识到这人案发时跟你们在一起,没有回杭市犯罪的时间吗?”
  一人道:“我压根儿没想到新闻里的这人就是那天跟我吃饭的李律师啊。”
  “对啊,我也没想到。”
  “李律师?”刑警皱眉,“你说李律师?他明明叫张超。”
  那人回忆起来:“前一天律所打我电话,说有位李律师会来北京出差,顺道和我见面,详细聊聊。第二天他到北京后打了我电话约吃饭,见面后他没给我名片,我也就一直称呼他李律师,他也没说不是,我就一直当他姓李。你们跟我联系后,我才知道他姓张,不姓李。”
  “他有骗你说他姓李吗?”
  那人想了想回答:“他自己没说过,可我一直以为他姓李。”
  一旁负责记录的刑警详细地把这个细节写了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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