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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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教授连忙小声提醒:“你干什么!证据确凿,你现在翻供来不及了,只会加重刑罚!我们不是早就商量好对策,你只能从犯罪主观上辩,我和李律会帮你!”
  张超低声向导师道歉:“对不起,有些真实情况我只能现在说,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不管两位大牌律师,目光朝着旁听席上的众多记者和政法从业人员笔直投射过去,深吸一口气,突然将音量提高了一倍,镇定自若地说道:“我说,我没有杀人!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我在3月1日晚上8点到12点间杀害了江阳,但实际情况是,3月1日中午我就坐飞机去了北京,第二天也就是3月2日上午坐飞机回杭市,在江阳被害的时间里,我没有任何作案时间。关于我在北京的情况,有两地的机票、监控、登机记录、旅店住宿可以查,并且,我在北京的这一天,分别去会见了我律所的两位客户,一位一起吃了晚饭,一位跟我在咖啡馆聊到很晚。在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能证明我在北京,无法证明的独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在这短短几个小时里,我不可能从北京回到杭市,杀了人后再次回到北京。江阳是被人勒死在杭市,当天我全天在北京,怎么可能是我杀人?我之所以在公安局写下认罪书,是因为我在里面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压力。但是,我没有杀人,我是清白的,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我要求出示相关证据!”
  他环顾一圈沉默的四周,挺起胸口,目光毫不躲闪地迎向了所有人。
  当天晚上,最具轰动性的新闻引爆网络。凶手试图抛尸在地铁站被当场抓获,现场有成百上千个目击证人,事后凶手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上了电视认罪。结果到了庭审这一天,他却突然翻供,一席话推翻了检察官的所有证据链,法院当庭以事实不清为由,暂停审理。
  原本清晰明了的案件顷刻间变得扑朔迷离。
  事后,他的两位大牌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事发突然,张超在此前的会面中从未向他们透露这个情况,但目前看来,张超在江阳被害当天人在北京的证据是充分的,至于张超在公安局到底有没有受到某种压力,他们不方便做过多猜测和解读。
  当天媒体的新闻稿中,引述了张超自称受到某种巨大压力的情况下才写了认罪书的说法,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犯罪时间,人们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张超遭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就在几个月前,浙江省高院平反了轰动全国的萧山张氏叔侄杀人冤案,当年办案的“女神探”聂海芬走下神坛,被控通过对嫌疑人刑讯逼供来录根本不存在的犯罪口供。有此前科,下城区公安分局更是对张超的案子百口莫辩。
  法律学者、人大代表看到相关报道后,纷纷建言对案件和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严肃调查。
  与此同时,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大怒,认为公安在这起案件办案的过程存在严重猫腻,极大抹黑了本省司法机关的形象,监察部门则要求隔离约谈办案警察。
  下城区公安分局顿时深感压力重大,正副局长一齐赶到市政府汇报情况,尽管他们反复表明此案中他们从未对张超进行刑讯逼供,张超认罪态度一直很好,证据链也非常扎实,但上级领导对他们的工作依旧半信半疑。
  一位领导问他们,张超那天坐飞机去了北京,你们怎么会不知道,怎么没查他的机票、酒店记录?副局长直想骂对方白痴,如果张超不承认自己杀人,警方自然要他出示不在场证明;现在他自己承认杀人,难道警方还要证明他犯罪时,人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才能定罪?何况当时审讯时,张超交代了案发当晚他去找了江阳,警方调取了小区门口的监控,看到他的座驾于晚上七点多驶入小区,谁想到张超现在翻供后说这车借给江阳在开,座驾里的人应该是江阳,不是他!
  另一位管司法的副市长当面抛给他们一句话:“如果你们证据链扎实,那张超现在怎么可能翻供?”一句话更是问得他们哑口无言。
  最后,为了给社会一个交代,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决定成立高规格的三方联合专案调查组,由杭市刑侦支队支队长赵铁民担任组长,各单位分别抽调骨干人员,约谈相关办案民警,详细地重新调查这起案件。
  第四章
  “你当时用绳子勒死死者时,是从正面还是背面?”
  “我……我想想,当时场面很混乱,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从他身后。”
  两位审讯队员目光交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从正面。”张超很慌张,整个人处于恐惧之中。
  “作案用的绳子你放哪儿了?”
  “扔外面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杀人后很害怕,后来又喝了酒,到现在头还是很痛,脑子一片糊涂,好多细节都记不清了,我……我怎么会就这样把人勒死了,我……我根本没想杀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头,轻声啜泣着。
  ……
  一名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官员暂停了投影上的视频,看了眼对面坐着的一干警察,随后面向所有人:“审讯监控很明显证明了,下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存在诱供。”
  那些警察各个脸上透着忐忑不安,面对人数比他们还多的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领导,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不知所措。
  赵铁民咳嗽一声,道:“你们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大队长停顿几秒,鼓起勇气回答:“我觉得……我觉得我们不算诱供,这是正常的审讯。”
  “不算?”检察官鼻子哼了一声,看着手中材料,“你们审讯张超时,问他从正面还是从身后勒死嫌疑人,他说记不清,猜了个身后,你们让他再想想清楚,不就是暗示他死者是被人从正面勒死的?还有作案工具、犯罪时间等等细节,他交代时明明说记不清楚,为什么最后他的认罪书上写得这么清楚明白?还不是你们查了现场后,要他按照现场情况写下来的?”
  大队长对这个质疑无言以对,张超被抓后,对杀人一事供认不讳,但一些细节他自己也记不清了,这也是人之常情,杀人后,在紧张恐慌的情况下,自然会对一些细节感到模糊,何况他后来又喝了酒。警方调查了现场后,张超也对调查结果没有表示异议,最后也是在完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写下认罪书。
  当时录口供时,张超态度很好,供述细节上他自己记不清时,警方自然会根据现场情况对他进行提醒,所有审讯都是这么做的。谁曾想到他在杀人这件事上供认不讳,却在细节交代中耍花腔,故意说记不清了让警方提示他,等到庭审翻案后,检察院调取相关的审讯录像时,这审讯过程就成了警方无法辩驳的“诱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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