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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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灿一边按着狗不让它动,一边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今晚是有点风的,吹着玉米叶子沙沙作响,配着外面惨白的月光,很有几分恐怖气息。
  二人听了一会,实在听不出什么,沈志清年纪不大胆子很大,起身就要往外面走。
  现在冲出去岂不是打草惊蛇?
  沈灿一把拉住他,刚想叫他稍微等一会出去,如果真有贼,也好放点时间给贼让他偷到玉米先,毕竟捉贼拿赃,如果没等贼偷东西就将人捉住了,还真不好说。
  谁知他左手是拽住沈志清了,右手下按着的狗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了出去。
  沈灿心道要坏,一骨碌爬起来就追,沈志清一瞧,这还能说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沈灿的外公是个杀猪匠,常年帮人杀猪,家里猪肉猪骨头这些是不缺的,知道外孙子养了狗,时常送骨头过来,沈灿家这条狗从小伙食好,长得很壮皮毛油光水滑的,跑起来带风。
  二人才追出棚去,狗已经跑的没了影,沈灿不敢喊出声,怕惊到小偷,只能沿着田埂往前追,刚转过一个弯,不远处就响起来了杀猪般的叫声。
  沈志清这辈子就没跑过这么快,短短一截路,寒风已经将脸给吹麻了。
  那只肥壮的狗子已经将疑似小偷的人扑倒在地,整个狗身都压在人身上。
  沈灿跑进一看,才发现狗子咬着的是那人的大腿,差一点就咬到不可言说的地方。
  许是知道看地的人追了过来,那人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爬起来拖着狗就踉踉跄跄的往前跑,跑的还挺快。
  沈灿一看这还得了,抄起地上偷玉米的小贼落下的麻布口袋就追上了上去,往人头上一套,一脚踹在人后腰上,将人踹倒在地。
  狗早在沈灿上来套麻袋的时候就松了嘴,那人倒地不知道磕到哪里,鬼哭狼嚎的叫了起来。
  沈志清追了上来,竟然从这难听的叫喊声中听出了几分熟悉。
  沈灿喘了口气,二人对视一眼,脑子不由冒出一个名字来——沈志杰。
  村里子无所事事的二流子挺多,看地这段时间以来,沈志清将这群人猜了个遍,但怎么也猜不到这个做贼的居然是沈惊春的嫡亲堂兄。
  他气的不行,也不管沈志杰被咬成了什么样,狠狠一脚踢了上去,弯腰揪起他拖着就往村里走。
  沈志杰腿上被咬了一块肉,鬼哭狼嚎了一路。
  沈惊春家的新房子在村尾,属于第一波被这叫喊声惊动的。
  附近几家邻居也被这声音吵醒,点灯出了门。
  沈志清拖着沈志杰就像拖着条狗一样,任凭他怎么挣扎也不放手,一路拖进村,哭喊声都弱了不少。
  沈惊春飞快套上衣服,也来不及点灯笼,就出了门,她有种预感,这动静绝对跟自家玉米地有关。
  住在隔壁的陈淮反应比沈惊春还快,不仅穿好了衣服,还将灯笼也点上了,二人拉开门对视了一眼,谁也没说话,就打开院门出去了。
  很快力竭的沈志清将沈志杰交到沈灿手里拖到了沈家门前。
  “这小贼可精呢,要不是灿哥今天心血来潮带着狗,还真抓不住这贼,说不定之前在我们哥俩不知道的时候,这贼已经偷了玉米了。”
  沈志清越想越气。
  若是帮忙看地那还好些,可现在是拿了钱的,今天能抓住贼,狗才是大功臣。
  边上邻居在寒风中冻的瑟瑟发抖,却还不肯错过这场热闹,扬声道:“志清啊,快拿掉麻袋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啊。”
  “就是,可别是咱村里的呢。”
  “四哥,你把麻袋拿了看看是谁。”
  沈惊春身上穿的衣服白天穿着还行,但晚上温度太低,才出来这么一会,就已经冻得直哆嗦了,刚想将手放在嘴下哈口气,就被一双温暖的手给包住了。
  她一看,陈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灯笼放在了地上,双手包着她的双手,视线却注意着沈志清那边,仿佛这是个很正常很自然的举动一般。
  沈惊春感受着暖意,也没将手抽出来。 拉赫
  那边沈志清听到沈惊春的话,装作不知道小贼是沈志杰的样子,又踹了一脚地上的人,嘴上骂骂咧咧的就开始扯麻袋。
  沈志杰却清楚的知道,如果这层麻袋被扯出下来,露出自己的脸来,那才是真的完了,就算沈惊春这个臭丫头能不追究,回到家老太太也会将他打个半死。
  沈志清扯了半天,也没将麻袋扯下,这边动静太大,忍着寒冷出来看热闹的人很多,连他爹沈延东都出来了。
  父子两一起上手,一下就将那麻袋扯了下来,沈志清提过陈淮放在地上的灯笼一照:“志杰?”
  他都要佩服自己了,演的跟真的一样。
  沈延东探头一看,见真是沈志杰脸色当即就黑了,他们隔了房的还想着帮方氏母女一把,结果沈家这些嫡亲的亲人想的是啥?
  偷玉米,真亏沈志杰能想的出来啊!
  “东叔,要不屋里说?沈志杰刚被我的狗咬了。”
  天这么冷,又被咬了一口一路都在流血,沈灿真怕沈志杰死掉。
  沈延东点点头,架着沈志杰就往沈惊春家走,还不忘吩咐儿子去沈家老宅请人。
  沈家的堂屋里,被吵起来的方氏已经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将房里的火盆挪了出来,又去厨房烧了热水。
  老宅的人来的很快,先进门的是披头散发的李氏,后面跟着沈延贵和沈志军,再后面是沈长平,然后就没有了。
  不止沈惊春和方氏,连沈延东都面露惊讶来。
  这种时刻,沈老太太居然没有亲自到场?
  来的路上沈延贵千叮咛万嘱咐,让李氏到了之后千万不要撒泼,她答应的好好的,结果一进门看见沈志杰倒在地上哀嚎,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就将那点嘱咐忘得一干二净,嚎了一嗓子我的儿啊,就朝着地上的沈志杰扑了上去。
  先不提被狗咬了一口,单是大冷天被人踹几脚就已经够难受了,李氏这么一扑,沈志杰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嘴里尖叫道:“娘你起来啊,我要死了。”
  李氏听了又手忙脚乱的爬起,结果手按在儿子腿上,就摸了一手的血。
  屋内只有一个火盆和两盏灯,光线很暗,李氏将手举近了一瞧,又尖叫了起来。
  “沈惊春你这个死丫头,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丧了良心的,不管怎么说,打断骨头连着筋,你怎么能下得去狠手啊,你这个杀千刀的……”
  沈惊春的拳头硬了!
  咬着牙往前走了一步,还没说话,方氏已经冲了出去,劈头盖脸两巴掌打在了李氏脸上:“谁给你的脸骂我闺女。”
  方氏什么时候这样厉害了?李氏被两巴掌打懵,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尖叫一声爬起来就朝方氏扑去。
  沈惊春这些是真的忍不住了,一抬脚就当胸一脚把李氏踹的倒飞出去。
  媳妇儿子都受了伤,沈延贵哪来还忍得住,只是他刚一动,站在一边的陈淮就冷冷的开了口:“根据本朝刑统盗贼律,谋划偷窃而未实施杖刑五十,偷窃而未得逞杖刑六十,赃款在十惯以下杖刑七十,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老老实实挨这几巴掌,态度诚恳的谈谈赔偿事宜。”
  李氏被吓得魂飞魄散,儿子常年偷懒不好好干活,身板远没有沈志清这些少年强健,七十杖打下来,哪还有命活?
  沈志杰自己也吓得够呛。
  堂屋里一下安静了下来。
  “终于肯闭嘴了?”沈惊春瞧着这一家子冷笑一声:“说说怎么赔吧!”
  李氏犹如一只斗败了的公鸡,耷拉着脑袋不说话了。
  沈延贵舔着脸道:“怎么着也是一家人,侄女你看……”
  方氏听到侄女两个字又忍不住开了腔:“呸,现在知道是侄女了?当初把我们一家赶出来的时候怎么不顾念一点手足亲情?”
  方氏越说越火大。
  本来在一个村子住着,可两家离得远,平时稍微注意些就能避开,没有老宅那群糟心的玩意在眼前蹦跶,她脸上的笑容都多了,对老宅的那股恨意也散的差不多了。
  可谁曾想,老宅这群狗改不了吃屎的东西,闻着腥味就黏了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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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史之乱后,强大繁盛的大唐帝国日渐衰颓,藩镇割据,外族入侵。吐蕃占据河西走廊,截断丝绸之路,沙州成为域外飞地,与大唐断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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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怕什么?火药了解一下。
  种田怕什么?化肥了解一下。
  流寇怕什么?钓鱼执法了解一下。
  经商怕什么?霸道总裁了解一下。
  ……
  周清嘉:大家收一收,收一收,我不想征服世界呀。
  玩家们:不,你想!
  第31章
  陈淮用烧火钳拨弄了一下火盆, 炭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沈延贵的脸色铁青,因为方氏说的是实话。
  李氏瞧丈夫没了声音,一想到要赔钱心就滴血。
  方才沈志清这个臭小子去家里报信之时, 婆婆是肯定听到的, 却连面都没露,只打发了公公出来,可公公是个口吃, 跟过来能有什么用?这赔偿必不可能家里给出, 少不得还要她贴私房进去。
  她恨恨道:“凭什么说我志杰偷玉米?有什么证据?那外面都是你沈惊春的地不成, 还不许别人大晚上出去逛逛?”
  沈惊春等人看着李氏,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都直接抓了现行了, 居然还敢狡辩?
  谁给她的胆子?
  沈志清却嗤笑一声道:“我就说志杰平时荒唐了一点,但却不敢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原来是婶子在后面教唆他。”
  李氏立刻就朝沈志清呸了一声, 尖着嗓子高声骂道:“好你个黑心烂肝的沈志清, 我好歹也是你长辈, 有你这么往长辈身上泼脏水的吗?”
  沈族长看不上沈老太太为人, 两家不过是当做寻常亲戚往来,沈志清虽然与李氏很少打交道, 但却也看不上她的为人。
  此刻看到李氏一脸怒气, 也完全不怕:“这是脏水吗?我之前去传话, 只说志杰偷东西被抓了现行, 可没说是偷玉米, 等到了这里,也没人说起偷玉米的事来, 婶子怎么就一口咬定惊春妹子要的赔偿,是偷玉米的赔偿?”
  李氏被问的哑口无声,想解释又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沈惊春强忍着笑意,才没笑出声。
  世上怎么会有李氏这么蠢的人啊!
  沈延贵听了沈志清的话,却只觉得眼前一黑,原本他还只当是沈志杰混不吝,却不想这背后居然是自家婆娘在教唆,他闭了闭眼,伸手撑住门框才稳住身形,看向前面满脸心虚的李氏,不由悲从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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