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3 / 4)
他又不是对方家里的奴才,关系好就罢了,随手帮一下忙是十分正常的事,可关系不好,语气又不礼貌,他懒得理对方。
“你……”崔世松见穆子期真的走到一旁去拉弓射箭,气急,器材室也不进了,蹬蹬蹬地走到他旁边,气道,“让你帮点忙,你都不肯,你真的是……哼,太小气了,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小气的男人。”
穆子期不想留他在身边叽叽歪歪破坏自己的好心情,射出一支正中靶心的竹箭后,不耐烦地停下来,低头看着他的脸,勉强耐着性子说道:“自己的事自己做,你有手有脚,何必麻烦别人?再说了,我又不是跟在你身边的小弟,我不乐意做,犯法了吗?”
进入高中,除了以前的八门科目,他们还增加了诗文研修课和基础法律课,其中基础法律的内容极多,单是课本就有厚厚的八本,内容涉及到婚姻、土地、继承等,这是平时出现频率最多的律法,和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穆子期觉得吧,学了这门课,以后能知道该怎么为自己争取权利。唯一让大家痛苦的是,这课本内容也太多了,看完一遍花的时间可是要费很长时间的,更别提还要灵活运用。
他认为,比起前世的高考,这辈子要学的内容也一样多得很,不比前世轻松,所以对于学业,他是半点不敢松懈。
“你……”崔世松气极,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你不给我面子,器材室里那么憋闷,你顺手帮我拿点东西都不行,哼,亏你还得到老师表扬呢,说你乐于助人什么的,骗子。”
他恼怒极了,从小到大,他和同学们的关系大都相处融洽,一直被人捧着,没想到刚升到高中就碰到穆子期这几个人,开学那天说自己的坏话就算了,后面竟然一直暗暗和自己作对!
穆子期一听,几乎忍不住气笑了:“你的面子有那么值钱?难不成你觉得里面空气混浊,我就不觉得?你的语气那么差,我脑子坏了才会帮你忙活,你未免感觉太过于良好。”
说完后,他突然觉得和一个小孩计较很无趣,就缓和下语气,指指器材室的大门,道:“你有这个功夫和我在这里嚷嚷,还不如马上进去拿一把剑出来。”仔细一看,他发现崔世松的脸蛋还是挺好看的,皮肤细腻有光泽,除了像个女孩子,其他的没毛病。
有时候他想,崔世松的脾气不好,可还有很多同学喜欢和他玩,他这张脸和他的才华功不可没。毕竟这是一所全是和尚的学校。
好吧,这只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揣测,上不得台面。
难怪对方的性格有些古怪,穆子期想到对方从小被当成女孩子养大,就打算暂时谅解对方的别扭行为。
“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崔世松跺了下脚,又怒气冲冲地往器材室里钻进去。
看吧,竟然还跺脚了。这下子,他总算相信对方是被家里人当成女孩子在养了,连这么娘气的动作都做出来了。
穆子期撇撇嘴,见没有人烦自己,赶紧抓紧时间练习。说不定等他练完,人家蹴鞠赛尚未结束呢,那他就可以跑去观看了。
晚上,穆子期看完书后,见严日初又跑过来了,顺势问他:“阿初,你知道崔世松下午拿剑去干什么吗?”器材室里的武器大都是样子货,中看不中用,比如崔世松下午拿的那把木剑,只能摆摆姿势而已,杀伤力并不强,要不然穆子期也不能轻易借到钥匙开门。
“嘿嘿,你不问我还准备主动说这件事。”严日初笑了起来,有点幸灾乐祸,“他今天下午好像和一个小弟闹翻了,一怒之下就拿了把木剑在凉亭那边的花园里使劲地砍树叶,他折腾树叶也就算了,偏他不知吃错什么药,竟然连花坛里的花也折腾上了。这不,正好被学堂发现,被罚了一笔银子。我刚见他从家里回来,一副气冲冲的模样。我不想留在那里看他发火,这才往你们这边跑。”
自从发生开学初的那件事后,严日初就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冲动的行为,也不想再和崔世松发生冲突。主要是前不久他爹来信说了,让他记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爹送他来这里读书是为了学好本事,不是让他和别人结仇。
他爹还说了,他老子就是一个小小的村长,让他做事掂量着点,不要老是麻烦叔叔。
“只要事情和我们无关就不用理他。”季无病对这些事情并不感兴趣,很快就把心思放回书本,在草稿纸上演算着一道算学题。
三人很快就转移话题。
在穆子期心里,这一个多月过得极慢,好不容易,时间终于到了月末,他们有四天的假期。
明天早晨就能回家了,这一晚上,整个一号院,大家都无心睡眠,路远的那些同学一想到可以回家,个个心里开心得很,连季无病也不例外,一晚上看书总是出神,没有眼前的专注。
“子期,你在写什么?”季无病按耐不住了,见对面的穆子期一直在奋笔疾书,算了算时间,这都快半个时辰了,一直写个不停,脸上还时不时露出诡异的神情,让他颇为好奇。
“啊?”穆子期抬起头来,摇头道,“没什么大事,我在练字呢。”他可不敢说自己在写带点颜色的话本。自从打听到这类话本的稿费后,他就动心了,有意挣一笔快钱。
当他开始动笔,他终于发现写这种话本的好处了,那就是打好大纲再写的话,几乎没有卡顿的时候,思路极为清晰,下笔如有神。他不单单描写动作,还夹杂着剧情,“久经考验”的他太明白如何勾起别人的阅读兴趣了,这种书,不是越露骨越好,要留有让人想象的空间,体现出一种朦胧美,不能太过于粗俗。
太粗俗了,看过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没有让人回味的感觉。
写完一章节后,他回头读了一遍,看得津津有味,突然觉得自己也许不适合写那些烧脑的侦探推理小说,因为当他写这种世俗话本时,真真体现了一把灵感如潮的愉悦感。
难不成自己骨子里是个好色的?偶尔,穆子期会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可金钱的动力让他拒绝剖析自己。 ↑返回顶部↑
“你……”崔世松见穆子期真的走到一旁去拉弓射箭,气急,器材室也不进了,蹬蹬蹬地走到他旁边,气道,“让你帮点忙,你都不肯,你真的是……哼,太小气了,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小气的男人。”
穆子期不想留他在身边叽叽歪歪破坏自己的好心情,射出一支正中靶心的竹箭后,不耐烦地停下来,低头看着他的脸,勉强耐着性子说道:“自己的事自己做,你有手有脚,何必麻烦别人?再说了,我又不是跟在你身边的小弟,我不乐意做,犯法了吗?”
进入高中,除了以前的八门科目,他们还增加了诗文研修课和基础法律课,其中基础法律的内容极多,单是课本就有厚厚的八本,内容涉及到婚姻、土地、继承等,这是平时出现频率最多的律法,和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穆子期觉得吧,学了这门课,以后能知道该怎么为自己争取权利。唯一让大家痛苦的是,这课本内容也太多了,看完一遍花的时间可是要费很长时间的,更别提还要灵活运用。
他认为,比起前世的高考,这辈子要学的内容也一样多得很,不比前世轻松,所以对于学业,他是半点不敢松懈。
“你……”崔世松气极,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你不给我面子,器材室里那么憋闷,你顺手帮我拿点东西都不行,哼,亏你还得到老师表扬呢,说你乐于助人什么的,骗子。”
他恼怒极了,从小到大,他和同学们的关系大都相处融洽,一直被人捧着,没想到刚升到高中就碰到穆子期这几个人,开学那天说自己的坏话就算了,后面竟然一直暗暗和自己作对!
穆子期一听,几乎忍不住气笑了:“你的面子有那么值钱?难不成你觉得里面空气混浊,我就不觉得?你的语气那么差,我脑子坏了才会帮你忙活,你未免感觉太过于良好。”
说完后,他突然觉得和一个小孩计较很无趣,就缓和下语气,指指器材室的大门,道:“你有这个功夫和我在这里嚷嚷,还不如马上进去拿一把剑出来。”仔细一看,他发现崔世松的脸蛋还是挺好看的,皮肤细腻有光泽,除了像个女孩子,其他的没毛病。
有时候他想,崔世松的脾气不好,可还有很多同学喜欢和他玩,他这张脸和他的才华功不可没。毕竟这是一所全是和尚的学校。
好吧,这只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揣测,上不得台面。
难怪对方的性格有些古怪,穆子期想到对方从小被当成女孩子养大,就打算暂时谅解对方的别扭行为。
“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崔世松跺了下脚,又怒气冲冲地往器材室里钻进去。
看吧,竟然还跺脚了。这下子,他总算相信对方是被家里人当成女孩子在养了,连这么娘气的动作都做出来了。
穆子期撇撇嘴,见没有人烦自己,赶紧抓紧时间练习。说不定等他练完,人家蹴鞠赛尚未结束呢,那他就可以跑去观看了。
晚上,穆子期看完书后,见严日初又跑过来了,顺势问他:“阿初,你知道崔世松下午拿剑去干什么吗?”器材室里的武器大都是样子货,中看不中用,比如崔世松下午拿的那把木剑,只能摆摆姿势而已,杀伤力并不强,要不然穆子期也不能轻易借到钥匙开门。
“嘿嘿,你不问我还准备主动说这件事。”严日初笑了起来,有点幸灾乐祸,“他今天下午好像和一个小弟闹翻了,一怒之下就拿了把木剑在凉亭那边的花园里使劲地砍树叶,他折腾树叶也就算了,偏他不知吃错什么药,竟然连花坛里的花也折腾上了。这不,正好被学堂发现,被罚了一笔银子。我刚见他从家里回来,一副气冲冲的模样。我不想留在那里看他发火,这才往你们这边跑。”
自从发生开学初的那件事后,严日初就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冲动的行为,也不想再和崔世松发生冲突。主要是前不久他爹来信说了,让他记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爹送他来这里读书是为了学好本事,不是让他和别人结仇。
他爹还说了,他老子就是一个小小的村长,让他做事掂量着点,不要老是麻烦叔叔。
“只要事情和我们无关就不用理他。”季无病对这些事情并不感兴趣,很快就把心思放回书本,在草稿纸上演算着一道算学题。
三人很快就转移话题。
在穆子期心里,这一个多月过得极慢,好不容易,时间终于到了月末,他们有四天的假期。
明天早晨就能回家了,这一晚上,整个一号院,大家都无心睡眠,路远的那些同学一想到可以回家,个个心里开心得很,连季无病也不例外,一晚上看书总是出神,没有眼前的专注。
“子期,你在写什么?”季无病按耐不住了,见对面的穆子期一直在奋笔疾书,算了算时间,这都快半个时辰了,一直写个不停,脸上还时不时露出诡异的神情,让他颇为好奇。
“啊?”穆子期抬起头来,摇头道,“没什么大事,我在练字呢。”他可不敢说自己在写带点颜色的话本。自从打听到这类话本的稿费后,他就动心了,有意挣一笔快钱。
当他开始动笔,他终于发现写这种话本的好处了,那就是打好大纲再写的话,几乎没有卡顿的时候,思路极为清晰,下笔如有神。他不单单描写动作,还夹杂着剧情,“久经考验”的他太明白如何勾起别人的阅读兴趣了,这种书,不是越露骨越好,要留有让人想象的空间,体现出一种朦胧美,不能太过于粗俗。
太粗俗了,看过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没有让人回味的感觉。
写完一章节后,他回头读了一遍,看得津津有味,突然觉得自己也许不适合写那些烧脑的侦探推理小说,因为当他写这种世俗话本时,真真体现了一把灵感如潮的愉悦感。
难不成自己骨子里是个好色的?偶尔,穆子期会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可金钱的动力让他拒绝剖析自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