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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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儿子天天已经会走路了,穿着王思婉之前送的小棉袄,像个小团子似的满院子跑。
  刘珍让冯光荣看着,跟王思婉一块到厨房做饭。
  让他们来吃饭是王思婉的主意,他们很久都没聚聚了。王思婉现在辞了学校的工作,跟刘珍的交集会越来越少的。
  而且他们都去考试了,要是考到了,报到了不同的学校,以后就是天南海北的想见一面都难。
  所以王思婉有心趁着还没开学的时候,把他们一家叫过来吃顿饭。
  准备做的是萝卜炖牛肉、炒粉干、辣椒猪头肉还有一份适合孩子吃的蛋花豆腐羹。
  刘珍一边洗萝卜,一边问王思婉,“你说你怎么那么大的勇气呢?说考试就干脆辞了工作,这要是没考上,回去都难,只能在队里干活了,哪有当老师轻松啊?”
  王思婉切着牛肉,这牛肉在大队可是稀罕物,谁家会把耕牛宰了吃啊。这还是之前送货到徐月娥那,到镇上的食品站里买的。
  刘珍也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吃过牛肉,好像还是以前回去过年的时候,她妈买了一点卤牛肉,那味道香得她啊,饭都多吃了一碗。所以现在看着王思婉切生牛肉,都有种咽口水的冲动。
  “这不是孤注一掷,就想认真的复习,然后拼一把嘛。你也知道的,我婶子还在s城,她年纪大了,我也想回去照顾她。老是放她一个人在那,我哪放心啊。”王思婉把牛肉装进盘子,又开始切一些辣椒。
  刘珍若有所思,以前她也问过王思婉的事,知道她有个婶子,都快七十了。“诶,你是怎么说服你们家许安也去考试的啊?你说到时候要是你考上了,他没考上怎么办?你去念书的话,俩人不就得分开了?还有宝宝,他肯定得留在这读书吧?不然你一个人读书又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你婶子,也太忙了些。”
  王思婉把辣椒切成小椒圈,一边回答刘珍问的问题,“所以我才劝他也考嘛,他以前也念了很多年的书的,就是后来家里出了点事没念下去,他可比我聪明多了,有些题都是他教我做的呢。”
  王思婉不希望别人认为许安就是一个大字不识很粗鲁的庄稼汉,他知道得可多了,而且他以前也是念过很多年的书的,要不是她公公婆婆身体不好,他要养家,没准他就考上大学了。只是在村里呆了这么多年,以前又低调了那么久,大家伙就觉得他好像跟自己没什么区别一般。
  殊不知,他是一直在伪装自己呢。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嘴角噙着笑,眼睫微眨,注视着辣椒的时候都温柔得不得了。
  刘珍揶揄一笑,“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家许安最好了,啧啧啧啧啧,都结婚这么多年了,怎么还这明明甜蜜啊。”说到这,她低落的叹了一口气,听着外面冯光荣和许安说话的声音,说道:“我们家光荣说,他可能是考不上了,课本上学的落了那么多年,后来也没认真看,大多数题目他都是连猜带蒙的做出来的。所以他说,他要是没考上,就在乡下待着带孩子,我考上我就过去读书。”
  “那你们家光荣不也挺好的,真的是为你考虑呢,没事啊,明年再让光荣考呗,花一年时间好好准备。就算考不上也没关系啊,现在高考都恢复了,没准过不了两年,所有知青都能自由回城了呢?就是读完大学以后有工作分配,这点倒是挺好的。”王思婉把葱姜蒜切好,然后往锅里倒了一点油,等着油烧热的时候对刘珍说道。
  她说的可都是真话,今年能考上的只有三十万人而已,机会实在是太少了,今年不行那就等明年,现在读大学有补贴,只要自己不乱花,养活自己绰绰有余了,不仅如此,省一点还能结余下来寄回家呢。冯光荣要是能考上,到时候他俩应该操心的就是孩子怎么带了,毕竟课业还是很繁重的。至于生活方面,就是稍微清苦一点,其他的倒是都还好了。而且很快就会下政策说知青可自由回城了,冯光荣到时候也不一定非得在这里待着。
  刘珍往外面看了一眼,孩子正抱着冯光荣的腿撒娇,她说道:“是啊,这都说不准呢,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说不定我也没考上呢,哈哈哈哈。”
  她对自己其实也没什么信心,就看了那么两个月的书,白天还要上课,晚上是边带孩子边看书的,能记住的有限,虽然考完后自我感觉还不错,但这又不是仅凭自我感觉就能上的,还得看能不能收到通知书才行。
  跟刘珍一家吃过饭后的半个月里,王思婉在队里有活干的时候就去上工干活,没活干的时候,就和蔡小燕一起做点东西,或者是做做衣服穿。
  之前去国营商店给了她很多灵感启发,国营商店里有不少衣服的款式都还不错,她买了几件,现在想自己动手做做试试。
  现在可不是以前非常流行军装,满大街都是军便服的时候了。现在大街上的女人戴着丝巾啊,鞋子袜子上弄点花样都是很正常的。
  而在s城,这个更包容的城市来说,街上的年轻人,商店里卖的衣服就多种多样了。冬天还好,穿得严实看不出来,但王思婉还是在商店里,看到不少夏天的款式,的确良的小碎花裙子、雪白的衬衫还有带着里衬的白裙子。
  售货员说这是今年春会流行的款式,王思婉没买,但是却却把那些款式记了下来,准备自己动手做几家的。主要是有些料子她不算太喜欢,做工的话也没有那么细致,还不如她自己做呢。
  她自己扯了不少的确良的布料,花色多样,做了一条白底碎花的裙子,短袖的,领口是荷叶边的领子,很青春活泼的一条裙子。
  她做出来自己都满意极了,但是她这个年纪不适合穿了,做出来是给蔡小燕的。
  蔡小燕这几个月除了过年那几天没在他们这吃饭外,其他时候都是在他们这吃的饭。王思婉平时做菜几乎都是用空间里的水和蔬菜,王思婉许安他们吃了这么多年,没什么感觉了。但这变化在蔡小燕身上却很大,长胖了不少,再也不是以前那种瘦条条的模样了。头发也顺滑黑了很多,跟以前干枯稻草似的完全是两种样子。身上的皮肤也白了不少,十七岁的小姑娘,整个人都水灵灵的。
  有时候走出去,队里那些人都不敢认了。王思婉都知道有小伙子悄悄的蹲在他们家门口,等着献殷勤呢。
  所以这条裙子,给蔡小燕穿是最合适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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